“环评风暴” 所引起的思考

美国·国际中国环境基金会 何平

 


  今年初, 环保总局叫停了三十个大型工程项目,在中国刮起了一阵“环评风暴”. 所叫停的这些项目都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估, 而提前上马或不应该上马的工程. 一年多前颁布的“环评法”,要求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工程项目都要首先经过环境影响的评估,如果某一项目在经过专家或专业人员评定将对环境造成破坏,根据“环评法”规定该项目不能上马。这次环保总局叫停的项目,多数是某一地区的重点项目, 而且是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电力项目, 环保总局这次行动, 显示出其执法机构的决心,显示出中国政府在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找平衡的努力, 得到广泛的支持, 是中国环境保护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

  然而, 这些被叫停的项目在没有通过“环评”的情况下,能够上马开工,一方面表示经济利益的驱动,另一方面也表示出环保执法力量的薄弱。

  中国的环保部门一直没有独立的执法地位,尤其是地方环保机构,人员和经费都由地方政府拨发,很难对地方首长支持的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管。这些上马的工程项目,都是在地方环保机构的眼皮底下开工的,他们都无力或无法阻挡,直到环保总局刮起这一“风暴”。环保总局停了这三十个大项目, 但实际上还有许多违法项目在开工,有些通过“环评”的项目,也只是在走过场。要真正解决问题,环保机构的独立执法地位一定要确立,特别是地方环保监管机构, 一没有权,二没有钱,监管成虚设,有再好的法律,再严格的环境标准,但没有一个有力的执行机构,也发挥不了作用。

  这次环保总局刮起的“环评风暴”,得到了民间环保组织的大力支持,五十六个民间环保组织联名公开支持环保总局的行动。其实,自去年开始的“怒江水电开发”的争议以来,环保总局和民间环保组织就结成了所谓的“同盟军”,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表明中国环保力量的增长和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从“怒江水电开发”到这次的“环评风暴”,民间环保组织所显示的作用已表明,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已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环保总局应当对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给予更积极的支持。目前,民间组织的注册仍然需要一个政府“主管部门”(尽管这项条例明显不符合逻辑),但事实上大多数民间环保组织的注册都要环保部门的许可,目前的情况是从环保总局到地方环保机构都在推诿,结果是相当一部分民间组织不能合法的开展活动,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近年来,中国的环境问题一直受到世界的关注,特别是最近一两年,《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经常介绍中国的环境问题。前不久,一位十七岁的中学生从纽约写信给我,她在一门“当代世界问题”的课程选择研究中国水的问题,当她了解到十三亿中国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在喝受到污染的水和受到水短缺的困扰时感到非常不安,她觉得任何人都不应该这样生活。她表示要参加我们的基金会帮助我们工作。

  一个国家的强盛不单反映在经济增长的速度,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是最根本的指标。加强环境保护的力度是保障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协调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确定环保机构的独立执法地位,支持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促进公众参与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关键。(作者联络:phe@ifce.org